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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安然
司机醉酒后驾车遇民警夜查,让同车的连襟顶包,于是二人双双被通州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刑。9月7日,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、位某危险驾驶案,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李某、位某拘役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
位某和李某是一对连襟,平时互称姐夫妹夫。案发当天,二人一起吃饭喝酒,随后二人回到宿舍休息。此时位某接到工友电话,让他去地铁站接工友,但位某并无驾照,于是他让妹夫李某开车带着他一起去地铁站。
在返程途中,李某发现前方有民警设岗夜查,李某怕自己醉驾被查获,于是从驾驶室钻到车辆后座,同时让坐在副驾驶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位某开车,位某便从副驾驶位置换位到驾驶室,继续开车前行,行驶至检查口时,位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
车内二人换座位这种事,对交警来说也是常事,但起先确实没想到是“喝多了没驾照”的,换了一位“喝多了有驾照”的。不过通过现场种种蛛丝马迹,交警仍然察觉“被当场查获的驾车人不是刚才的驾车人”,于是先后将位某和李某查获归案。
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且逃避公安机关检查,危害公共安全;被告人位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危害公共安全,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依法应予惩处,最终,通州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二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