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警官啊,身份不是通行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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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李万卿
7月5日,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。
视频中,交警在夜查,一辆白色轿车被拦下,交警让驾驶人员下车、出示证件、配合检查。
驾驶员无动于衷。
后排座位上的男子沉不住气了,掏出了疑似警官证的证件,问执勤交警:“我就问,这能走不能?”
交警说,“你能走”“你肯定能走”。
那意思很明白:驾驶员肯定“不能走”。
随后,交警坚持说:“请下车!”
坐在后排的男子说:“他是帮我开车的,我就问问你,你带班的是谁?”
随即,后排的男子打开车门下了车,交警怕他喝酒走路不稳,准备上前扶一把。男子对交警喝道:“起开!”
男子一直在问:“你带班的是谁?”
“带班的”,当然是领导,起码是现场交警的顶头上司。他的口气,是要找交警的上司“通融通融”,或者让交警的上司压压现场的交警。
那步态,那口气,那神情,完全不把现场执法的交警放在眼里。
好大的官威!
现场交警的坚持,彻底惹怒了那个男子,他狂言:“你们这里谁说了算,你想弄啥呢?”
男子随即说出了3个人的名字,那3个人,可能是“领导”,也可能是交警的“上司”。然后,他对交警说:“电话是3个7对吧?”
交警询问那个男子的警号,男子怒怼:“你管我警号多少?这事你说了算?”
此时,男子已经拨通了疑似某领导的电话。
接着,他将手机递给执勤的交警:“你们谁接一下?”
执勤的交警依旧是不理他,继续让司机下车,此前佯装要下车的司机,一听“关系”找到了,干脆就不下车了。
看男子的手机,号码的后三位是“777”。
男子对着电话那头说:“xufeng哥,这是谁?你跟他说一声,来。”
听到xufeng的名字,执勤的交警接过他的手机。
过了大概一分钟,交警将手机还给了男子,男子也随即上了车。
不过,交警继续对司机说:“熄火,下车!”
白色轿车很牛,最终还是驶离了现场。
视频在网上发酵后,郏县公安局主动回应舆情,不缺位、不回避,迅速行动,于7月5日晚就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。
7月6日,郏县公安局发布“情况通报”称:
“网传视频情况属实,乘车人系我局通信科长徐某。目前,徐某已被免职并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。执勤交警张某某未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。经调查走访,驾驶人王某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,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......”
徐某不牛了!
这个徐某,在公安系统摸爬滚打已16年之久,曾获得“全市公安科技通讯工作先进个人”“全市公安信息化应用工作先进个人”“郏县公安工作先进个人”“最美忠诚卫士”候选人等荣誉称号……
非常遗憾,这些荣誉,他都没火起来。
没想到,他的警官证一亮,突然就火了。
这分明是“引火烧身”啊!
公职人员“亮证”,应该是尽职尽责、阳光行政;徐某“亮证”,是想把“警官证”当成“通行证”。
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没有谁能够在法律面前拥有特权,更没有谁能够越过法律权限,如果将身份作为“唬人”乃至“抗法”的“通行证”,无疑是打错了算盘。
警官徐某“亮证”、找关系、耍官威,把身份当做抗法的“通行证”,乍一看,是法律意识淡薄,认真分析其原因,是官僚主义、特权思想在作怪。他试图“亮明身份”,当抗法的“保护伞”,其实是“人治思维”“特权观念”在作怪。
“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”。
法者,治之正也。身份不能作为抗法的通行证,无论多么“光鲜亮丽”的身份,都不能作为支配法律的权限支配,更不能为抗法提供“保护伞”,任何将身份当作抗法“通行证”的人,注定是行不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