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|林宜采 编|深海
近日,金花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,公司酒店剥离目前还在交割中,后期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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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称,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,非公司医药工业核心业务,且连年亏损,其经营业绩、市场竞争力均比较薄弱,无法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,亦不符合公司后期发展战略。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,通过了《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全资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0%股权的议案》,2022年12月15日该项拍卖已完成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通过剥离亏损非核心业务,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,集中资源聚焦医药工业,有效提升主营业务经营业绩,进一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值得关注的是,金花股份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。今年6月16日公司公告称,近日,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判决书》,涉及原告192名自然人投资者,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约2180.38万元,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其事实与理由为,2020年8月4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0]4号),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(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公告“临2020-038”号),原告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,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结合此前公告来看,2023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《金花企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》,涉及原告233名自然人投资者,涉及诉求赔付金额2417.85万元。
其中,有8起案件原告在一审过程中与公司达成和解。该等原告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,公司向该等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共计24.53万元。
有192起案件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赔付金额2180.38万元(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)。
有33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。金花股份表示,公司对于上述一审判决不服,决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截至目前,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。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。
张晏维律师律师告诉雷达财经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凡是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,并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“雷助吧”(雷助码:88)报名,免费参与索赔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天眼查显示,金花股份成立于1996年,位于陕西省西安市,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、生产及销售,公司于1997年6月1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。